玉溪百信医院注射室工作制度

1. 注射室护士必须熟悉各种注射药物的剂量、药理作用、配伍禁忌及不良反应,掌握发生药物过敏的急救方法。严格执行查对制度;配液用过的注射剂,需继续使用者,应当注明启开日期与时分,仅限于当班时间内使用(有效期不超过4小时)。

2. 凡各种注射应当按处方和医嘱执行,对易致过敏的药物,必须按药品说明书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药物过敏试验。

3、 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,若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,应当及时进行处置,并通知医生。

4. 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,操作时应戴口罩、帽子。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。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。注射时,使用一次性注射器。

5. 备齐抢救药品及器械,放于固定位置,定期检查,及时补充更换。

6. 保持室内清洁,每完成一项工作,即要随时清理,每天消毒两次。每周全面保洁一次。除工作人员外,其他人员不许在室内逗留。

7. 各种内、外用药品分类放置,标签明显,字迹清楚。

8. 毒、麻、限剧及贵重药应当加锁保管,严格交接班。

9. 高浓度电解质液、氯化钾、肌松剂等高危性药物单独存放,超正常剂量使用有严格的流程规范管理。

10. 已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器、输液器等,放入黄色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内,按感染性废物处理,不得返回治疗室。

11. 干缸无菌持物钳,每4小时更换灭菌一次。

12. 无菌物品应当注明灭菌日期,须在有效期内使用。

13. 定期进行空气和无菌物品采样培养,每日消毒,并有登记签名。

2019年5月3日 15: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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